我国31个省市区绿色建筑补贴政策汇总,你家上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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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住建部发布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红色建筑发展规划》,明晰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红色建筑标准。

目前,全省各地都在布署红色建筑的发展规划,尤其在新建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中更加大调红色建筑的占比。为了提升建设红色建筑的积极性,各地颁布了一系列红色建筑激励新政,包括财政补助、优先评比、信贷金融支持、减免城市配套费用等。

明天给你们分享一下我国31个省县城的红色建筑补助新政汇总,快来了解一下自己省区的新政红利吧~

01

北京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省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星级标示项目50元/平方米、三星级标示项目8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800亿元。

02

上海

《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红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植办法》:

(1)运行标示项目:二星级50元/平方米;三星级100元/平方米;

(2)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AA等级60元/平方米,AAA等级100元/平方米等。

03

浙江

《浙江省红色建筑细则(修正文本)》:

(1)开发红色建筑的研制费用,可享受税后加计交纳等让利;

(2)使用住房社保按揭订购二星级以上红色建筑的,按揭额度最高可下浮20%。

04

广东

《支持推广红色建筑及建设红色建筑示范项目》:二星级25元/平方米,单位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亿元;三星级45元/平方米,单位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亿元等。

05

江苏

《关于加快全国红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1)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三星级项目按一定比列给与配套奖励;

(2)运行标示项目,在设计标示奖励标准基础上降低10元/平方米。

06

山东

《山东省市级建筑节能与红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亿元,获得二星、三星级设计标示的,先筹措50%。已获得运行标示再筹措50%。

07

四川

《四川省推动红色建筑行动施行条例》:

(1)通过红色建筑认证的项目,有关部门在“鲁班奖”、“广厦奖”、“天府杯”、“全国红色建筑创新奖”等评比活动及各种示范工程评比中,应优先推荐上报。

(2)构建红色建筑在财政、税收、国土及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奖励制度,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红色建筑项目进行奖励。

08

河南

《河南省红色建筑行动施行方案》:对使用新型外墙材料,并获得红色建筑星级评价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的建筑退还已征收的新型外墙材料专项基金,并给以一定的容积率退还让利。

09

湖北

《关于推动全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将以奖励容积率的形式,鼓励房地产业变革;

(2)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红色建筑,按总面积的0.5%、1%、1.5%给与容积率奖励;

(3)装配式项目,给与容积率奖励;免缴全家装部份对应形成的税费。

10

湖南

《湖南省红色建筑发展细则》:

(1)对二星级以上红色建筑、超低煤耗建筑以及采用立体绿化技术建造的红色建筑,可以给与适当的资金奖励;

(2)使用住房社保按揭订购二星级以上红色建筑商品房或则超低煤耗建筑商品房,按揭额度下浮一定比列。

11

福建

《福建省红色建筑行动施行方案》:

(1)对于二星级及以上建筑,给与省节能资金奖励;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星级红色建筑住宅新村项目,根据一、二和三星级分别奖励容积率1%、2%、3%。

(2)对获得红色建筑星级的项目,市级财政按建筑面积奖励10元/平方米。

12

安徽

《安徽省红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住建厅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即将行文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规定下达转移支付或代办国库集中支付。

13

河北

《河北省推动红色建筑发展细则》:红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研制费用可享受税后加计交纳等让利新政。

14

陕西

《关于推进深化山东省红色建筑工作的通知》:二星级红色建筑45元/平方米,三星级红色建筑80元/平方米。省财政对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奖励标准为1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

15

江西

《江西省发展红色建筑施行意见》:

(1)将红色建筑列为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评指标。各地要落实红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农地、财税、金融等激励新政,支持红色建筑项目和红色生态市区建设;

(2)在评奖活动及各种示范工程评比中,推行红色建筑优先入围或优先推荐上报的制度。

16

重庆

《重庆市红色建筑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建立上海市红色建筑项目资金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1)对获得金级、铂金级红色建筑标示的项目按项目建筑面积分别给与25元/平方米和40元/平方米的补贴资金,不超过400亿元;

(2)对仅获得我市金级、铂金级红色建筑完工标示的项目分别给与10元/平方米和15元/平方米的补贴资金,不超过160亿元。

17

辽宁

《辽宁省红色建筑行动施行方案》:对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的红色建筑项目和红色生态市区,可申请中央财政奖励。

18

云南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加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施行条例的通知》:对认定的红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鞋厂、绿色产品和工业产品生态(红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与50亿元-200亿元一次性奖励。

19

广西

《广西红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施行方案》:对获得认定的红色鞋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给与资金奖励,并在政府采购上给以优先待遇。

20

山西

《关于印发河南变革综改示范区红色建筑扶植办法(试行)的通知》:

红色工业建筑项目,二星级1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亿元;三星级15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亿元。红色民用建筑项目,三星级1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亿元。获评为近零煤耗的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给与2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亿元。

21

内蒙古

《关于积极发展红色建筑的意见》:对于三星级评价标示免除城市配套费100.星级评价标示的免除城市配套费70%.得一星级评价标示的免除城市配套费50%。

22

贵州

《加快红色建筑发展的十条举措》:

(1)从市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星级红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非传统水源借助、既有建筑节能和红色化改建等项目进行奖补;

(2)依法给与税收新政扶植,红色生态新村按规定享受东部大开发税收让利新政。

23

新疆(成都)

《关于印发全面推动红色建筑发展施行方案的通知》:

(1)二星级20元/平方米,三星级40元/平方米;

(2)对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的被动式建筑、超低煤耗建筑、给予1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亿元。

《新疆哈萨克自治区红色建筑创建行动施行方案》:

(1)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职责,给与红色建筑创建行动资金支持;

(2)促进红色金融支持红色建筑发展等。

24

天津

《天津市红色建筑管理规定》:

(1)从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用于红色建筑的技术研制、推广应用和奖励等;

(2)鼓励建设被动式超低煤耗红色建筑,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

25

黑龙江

《黑龙江省红色建筑行动施行方案》:

(1)工信部门对取得红色建筑标示项目并继续举办红色建筑业务的相关企业,在信用评价、资质升级等方面给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在国家、省级评比活动及各种示范工程评比中,对红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围或适当加分;

(2)支持金融机构对订购红色住宅的消费者在买房按揭利率上给以适当让利。

26

吉林

《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1)三星级设计标示的项目25元/平方米;二星级设计标示的项目15元/平方米;一星级设计标示的项目将按照具体情况给与适当奖补;

(2)借助底泥源热泵和深层、浅层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供水制热项目,根据建筑面积奖补60元/平方米;借助废水源及工业污水等高温热能热泵技术供水制热项目,根据建筑面积奖补30元/平方米。

27

甘肃

《关于举办红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争取节能降耗项目财政补助或财政奖励资金,争取工业变革升级专项资金、工业变革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方面的财政支持。

28

海南

《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施行红色建筑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获得二、三星级运行标示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奖励和分别退还20%、40%基础设施配套费。

29

宁夏

《宁夏藏族自治区红色建筑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亿元;

(2)通过自治区初验评估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依照100元/平方米标准给与一次性奖补,单一项目不超过200亿元。

30

青海

《青海省红色建筑行动施行方案》:对取得三星级评价标示的项目,城市配套费退还70%。得二星级评价标示的项目,城市配套费退还50%。得一星级评价标示的项目,城市配套费退还30%。

31

西藏

《西藏自治区红色建筑创建行动施行方案(征询意见稿)》: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有针对性扶植红色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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