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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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推动构建完善

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1〕4号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构建完善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红色变革,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布署,推动构建完善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实行红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完善在高效借助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二氧化碳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构建完善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我国红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坚持重点突破。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红色升级。

坚持创新推动。深入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建立市场导向的红色技术创新体系,实行新型商业模式,打造有力有效的新政支持体系。

坚持稳中求进。做好红色变革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接续、稳岗就业、民生改善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当、韧性持久地加以深化。

坚持市场导向。在红色变革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各类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为红色发展注入强悍动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显著优化,红色产业比重明显提高,基础设施红色化水平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持续增强,生产生活形式红色变革成效明显,能源资源配置愈发合理、利用效率急剧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额持续降低,碳排放硬度显著增加,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红色技术创新体系愈发建立,法律法规新政体系愈发有效,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产生。到2035年,红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提高,红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借助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产生红色生产生活形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健全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四)推动工业红色升级。推进施行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红色化改建。实行产品红色设计,建设红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强化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建设资源综合借助基地,促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借助。全面实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施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初审。建立“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分类施行取缔查处、整合搬迁、整改提高等举措。推进施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五)推动农业红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养殖、生态养猪,强化红色乳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升生猪粪污资源化借助水平,推动农小麦稻壳综合借助,强化地膜污染整治。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高,推动退化耕地综合整治。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施行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大力推动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实行水产健康饲养。施行化肥、兽用抑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依法强化种植水域荒滩统一规划。建立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提升服务业红色发展水平。推动工贸企业红色升级,培植一批红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游、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推进信息服务业红色变革,做好大小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红色建设和改建,构建红色营运维护体系。推动会展业红色发展,指导拟定行业相关红色标准,促进办展设施循环使用。推进汽修、装修装潢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原辅材料。提倡饭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具。

(七)壮大红色环保产业。建设一批国家红色产业示范基地,促进产生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推进培植市场主体,鼓励筹建混和所有制公司,构建一批小型红色产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培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协议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整治等模式和以环境整治疗效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鼓励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托管服务。适时修订红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八)提高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举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建立循环产业链条,促使产生产业循环耦合。推动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建,促使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借助、资源循环借助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储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九)建立红色供应链。鼓励企业举办红色设计、选择红色材料、实施红色采购、打造红色制造工艺、推行红色包装、开展红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红色环保。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举办红色供应链试点,探求构建红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行业商会通过制订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形式提升行业供应链红色化水平。

三、健全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构建红色货运。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深化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推动高铁专用线建设。强化货运运输组织管理,推动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推广红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建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货运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加强推广红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动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动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举办客机辅助动力装置取代设备建设和应用。支持货运企业建立数字化营运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进完善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

(十一)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借助。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构建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展制度,引导生产企业构建逆向货运回收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植新型商业模式,构建龙头企业,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建立废旧电器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废旧物资循环借助体系,强化废纸、废塑胶、废旧车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借助,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借助率。

(十二)构建红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红色产品贸易,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强化红色标准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和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订,促使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做好红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新政的衔接。推进红色“一带一路”合作,扩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武器和服务合作。

四、健全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三)推动红色产品消费。加强政府红色采购力度,扩大红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渐将红色采购制度扩充至国有企业。加大对企业和村民采购红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地方采取补助、积分奖励等方法推动红色消费。推进电商平台筹建红色产品销售专区。强化红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推广红色电力证书交易,推动全社会提高红色电力消费。严厉严打虚标红色产品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十四)提倡红色低碳生活形式。厉行节省,坚决阻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举办宣传、培训和成效评估。扎实加快塑胶污染全链条整治。推动过度包装整治,促进生产经营者违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提高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红色出游。深入举办爱国卫生运动,整顿环境脏乱差,构建宜居生活环境。举办红色生活创建活动。

五、加快基础设施红色升级

(十五)推进能源体系红色低碳变革。坚持节能优先,建立能源消费总额和硬度双控制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借助比列,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推进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制推广,提高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降低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促使农村发展风能。推动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借助,继续提高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列。在南方地区城区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逐步推动生物质耦合供水。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提升能源输配效率。施行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动农村电网升级改建。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举办气体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十六)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动城镇废水管网全覆盖。推进城镇生活废水搜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推动建设淤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废水资源化借助设施,基本清除城市黑臭底泥。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降低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强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餐厨垃圾资源化借助和无害化处理。在沿海缺水城市推进小型海水淡化设施建设。

(十七)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红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串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借助农地等资源,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构建红色道路、绿色高铁、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强化新能源车辆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取代和节能家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强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使劲度,促使废旧桥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借助。

(十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相关空间性规划要贯彻红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硬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构建“美丽城市”评价体系,举办“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提高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举办红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红色建筑,构建红色建筑统一标示制度,结合城镇老旧新村改建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红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整修。构建乡村建设评价体系,推动补足乡村建设弱项。推进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废水整治、村容村貌提高、乡村绿化美化等。继续做好农村清洁暖气改建、老旧危房改建,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村落环境。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红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九)鼓励红色低碳技术研制。施行红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培植建设一批红色技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基地平台。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构建市场化运行的红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红色技术研制项目、市场导向明晰的红色技术创新项目。

(二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借助首台(套)重大技术武器新政支持红色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加强创业投资等各种基金引导,支持红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完善红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及时发布红色技术推广目录,推动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深入推动红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

七、完善法律法规新政体系

(二十一)加强法律法规支撑。促进建立推动红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借助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整治、推动红色产业发展、扩大红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加强违规行为取缔和问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

(二十二)完善红色收费价钱机制。建立废水处理收费新政,根据覆盖废水处理设施营运和淤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赢利的原则,合理制订废水处理收费标准,完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形成者付费原则,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地区可依照本地实际情况,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异化管理。建立节能环保水价新政,推动农业电价综合变革,继续落实好市民阶梯水价、气价、水价制度。

(二十三)加强财税扶植力度。继续借助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弱项强短板、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借助、资源循环借助等。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借助以及协议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整治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让利新政。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

(二十四)大力发展红色金融。发展红色个贷和红色直接融资,加强对金融机构红色金融业绩评价考评力度。统一红色转债标准,构建红色转债评级标准。发展红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做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红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举办红色融资。推进国际红色金融标准趋同,有序推动红色金融市场单向开放。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

(二十五)建立红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检测制度。举办红色标准体系顶楼设计和系统规划,形成全面系统的红色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推进红色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培植一批专业红色认证机构。强化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检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统计信息共享。

(二十六)培植红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减少交易成本,提升运转效率。推进完善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做好红色权属交易与相关目标指标的对接协调。

八、认真搞好组织施行

(二十七)搞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充分认识构建完善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落实,保保修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地区要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新政举措落到实处。

(二十八)强化统筹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产生工作合力。国家发展变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布署,及时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模式,探求编制年度红色低碳循环发展报告,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十九)推进国际合作。统筹国外国际两个大局,强化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红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新政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气候整治,着力提升我国推进国际红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三十)营造良好气氛。各种新闻媒体要讲好我国红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大力宣传取得的明显成就,积极鼓吹先进典型,适时爆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法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红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气氛。

国务院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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