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生活百科 7个月前 阅读:91 评论:0

民政部关于举办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嘉奖活动的通知

民函〔2021〕72号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山西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已脱钩全省性社会组织: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变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组织要将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列入有关嘉奖奖励推荐范围”的安排以及《评比达标嘉奖活动管理办法》、《民政部嘉奖奖励工作规定》,经全省评选达标嘉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民政部于2021年下半年组织举办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嘉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主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在常年拼搏中建立起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在全省范围嘉奖并宣传推广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建立、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积极作用,非常是为决战决胜扶贫攻坚、新冠脑炎疫情防治所作的突出贡献,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愈发主动担当作为,做出新的历史贡献。

二、表彰方式

对推选出的先进社会组织,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颁授荣誉证书、奖牌。

三、评选标准

嘉奖面向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且符合以下标准:

(一)党的建设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布署。社会组织党组织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弘扬初心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二)作用发挥突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借助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出众作用。对在扶贫攻坚、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推动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给以重点倾斜。

(三)法人整治完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具有健全的会员会议(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补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四)社会形象良好。模范知法守法,坚持非营利属性,诚信自律,积极承当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效度高。评估等级为4A、5A的社会组织优先参评。

(五)运作规范合法。2016年至今,未遭到过行政处罚,出席年度检测推论皆为合格,未被纳入活动异常名录或则严重违规失信名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民事处罚或则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问责。

在民政部登记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外国协会参评应符合以下标准:1.主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外交决策布署,自觉配合国家外交大局,积极举办民间外交;2.法人整治结构完善,运作民主规范;3.模范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新政规定;4.在行业、专业领域内,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

四、表彰名额

本次嘉奖名额为300个。具体名额分配主要依据各部门主管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登记社会组织的规模确定(嘉奖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附件2)。

五、推荐办法

推行双重管理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已脱钩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由民政部按分配名额组织评比推荐,并征询中央和国家机关地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及发展变革委等部门意见。国际性社会团体、外国协会,由民政部会同外交部、商务部、公安部等部门组织推荐申报。

地方社会组织由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初审推荐,经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汇总后报民政部初审。

推荐候选的社会组织认真填写《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相关信息及500字简略事迹(全省性社会组织填写附件3,地方社会组织填写附件4),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

六、评选安排

推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初审、竞争择优方法,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严格遵循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禁止在此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向参评社会组织缴纳费用或则变相收费。推选嘉奖工作分6个环节进行:

(一)通知公告。

制订推选嘉奖通知,分发相关部委(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和已脱钩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告。

(二)推荐报考。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与市级民政部门于9月30近日完成推荐,向民政部报送加盖私章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加电子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纸质加电子版)。报送前,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比条件和简略事迹等(不多于5个工作日);按管理权限征询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意见,载明2016年以来该社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有无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执纪问责或处罚情形;公示与征询意见相关旁证材料一并报送。其中,候选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征询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由民政部统一征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意见。

9月15近日,已脱钩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按自愿原则向民政部提交《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和2000字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作好评审答辩打算。

(三)资格审核。

民政部汇总各方推荐名单,组织完成资格审核及意见征询,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推荐单位。已脱钩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视情组织评审答辩。

(四)确定推荐对象。

各推荐单位对即将推荐对象完成公示(不多于5个工作日),将签章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和《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汇总表》报送民政部。

(五)复评审核。

民政部逐一初审把关,提出拟嘉奖对象,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不多于5个工作日)。

(六)送审审定。

民政部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评比嘉奖领导小组视公示情况,提出得奖建议名单,并按程序报民政部党组研究确定,印发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决定。

七、有关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把推选嘉奖作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推选程序,悉心组织施行,按量报送申报材料。要按照评比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拟定缜密的评比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询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统筹考虑不同层级登记的社会组织,适当平衡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公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推选推荐的比列,真正把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先进典型选树下来。

附件:

1.全省性社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2.地方社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3.全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全省性社会组织)

4.全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地方社会组织)

5.全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汇总表

民政部

2021年9月3日

网友评论